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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从售出车票时起成立,至按票面规定运输结束<--NRC-->止,为合同履行完毕。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NRC-->。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客运记录:指在旅客或行李、包裹运输过程中因特殊情况,承运人与<--NRC-->之间需记载某种事项或车站与列车之间办理业务交接的文字凭证。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旅客:持有铁路<--NRC-->的人和同行的免费乘车儿童。根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押运货物的人视为旅客。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承运人:与<--NRC-->签有运输合同的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车站、列车及与运营有关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的行为代表承运人。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国家铁路营业站的营业范围和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业务的其他铁路营业站的营业范围以<--NRC-->为准。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为了维护铁路旅客运输的正常秩序,保护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NRC-->制定《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e卡通”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上铁客〔2020〕170号)规定:开办“铁路 e 卡通”业务各营业站应在进、出站口设置售票(人工到补)窗口和配备作业人员,负责“铁路 e卡通”异常业务的受理与处置。业务办理时间原则上与<--NRC-->营业时间一致,具体由车站公告。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e卡通”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上铁客〔2020〕170号)规定:列车查验车票时,如旅客遗失“铁路 e 卡通”移动设备(手机),乘务人员应<--NRC-->,旅客凭补票至到站人工到补(售票)窗口进行异常处理,注销进站记录。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e卡通”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上铁客〔2020〕170号)规定:铁路部门在开通“铁路 e 卡通”服务的列车上预留部分席位供持卡旅客使用,“铁路 e 卡通”与<--NRC-->共用相同的预留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