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生态护坡只能用活的植物,或植物与土木工程相结合,而不能用非生命的植物材料。( )
答案解析
解析:
选项B:“错误”则表明生态护坡可以使用非生命的植物材料。这个选项正确地反映了生态护坡的实际应用情况。生态护坡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它不仅限于使用活植物,还包括使用死植物(如枯枝落叶)、天然材料(如木桩、石笼)、人工合成材料(如土工织物)等,只要这些材料能够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稳定。
为什么选这个答案: 选择B是因为生态护坡的实践并不局限于使用活植物。生态护坡强调的是通过模仿自然生态系统,采用多种材料和技术手段来达到稳定边坡、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因此,使用非生命的植物材料,如木屑、树枝层、甚至人工合成的护坡材料,只要它们能够与周围环境和谐共存,促进植物生长,都是生态护坡中可以接受的。所以,选项A的说法过于狭隘,不符合生态护坡技术的实际应用和发展。正确答案是B。
相关知识点:
生态护坡材料使用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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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3.对违反规定征收水资源费、取水许可证照费的,由( )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2.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依照( )规定处罚。
31.未安装计量设施的,责令限期安装,并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
30.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 )罚款;逾期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29.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无效,对申请人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补缴应当缴纳的水资源费,处( )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8.对逾期不拆除或者不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织拆除或者封闭,所需费用由( )承担。(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2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 )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25.连续停止取水满( )的,由原审批机关注销取水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