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1、查验车辆识别代号时,对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转移登记、变更迁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更换整车、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等业务及重新打刻车辆识别代号变更备案的,应当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
1、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相关业务查验机动车时,查验结果填写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
1、与车辆结构或安全装置相关的查验项目,查验时应按照机动车出厂时所执行版本的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确认是否符合规定,但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1、对因更换发动机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查验项目为:发动机号码、车辆号牌,审核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对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查验时应当制作或核对机动车标准照片,确定车辆类型、车身颜色及核定载人数。
1、根据GB 7258—2017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旅居车应配备处于有效期内的灭火器,灭火器在车上应安装牢靠并便于使用。
1、办理机动车业务时,查验员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认机动车。
1、对预查验车辆加装、选装符合规定部件,导致车身外观特征发生改变的,制作行驶证时,应当重新核对车辆识别代号、采集车辆标准照片。
1、对贴有车身保护膜、装有轮毂保护装置等外观防护的小微型载客汽车开展预查验时,应当严格查验实车,采集实车照片,查验记录表可以使用与车辆外观特征一致的同型号车辆标准照片,行驶证的照片使用实车照片。
1、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查验音视频资料应当保存2年以上,业务大厅、专用库房等相关场所的视频资料应当保存1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