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1、查验员应按照规定的项目查验机动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GB7258、GB1589等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确认所查验项目是否符合规定,使用机动车查验智能终端记录机动车查验结果、采集查验照片和视频,录入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制作《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或《校车查验记录表》。
1、对申请换发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业务的,不需查验机动车,登记审核岗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
1、对转入的机动车进行查验时,对属于卧铺客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专用校车和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的,还应查验车内外录像监控装置。
1、注册登记时,应对所有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换电式除外),查验是否具有外接充电接口。
1、对申请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或者"预约出租转非"的,需按照规定查验机动车。
1、对进口机动车,查验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配置和光色、车速里程表指示、排气管布置和中文警告性文字。
1、注册登记时,对客车、货车(三轮汽车除外)、专项作业车(五轴及五轴以上专项作业车除外)、乘用车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查验防抱制动装置。
1、注册登记时,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校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及车长大于9m的其他客车、旅居车,查验是否具有限速功能或装备限速装置。
1、注册登记时,所有货车(多用途货车、基于多用途货车改装的教练车除外)、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旅居挂车除外)查验车身反光标识。
1、注册登记时,所有货车和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带驾驶室的正三轮摩托车及总质量大于750kg的挂车,查验整备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