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249.建筑物主要疏散通道、楼梯间、配电装置室、站用变压器室、消防水泵房、无功补偿装置室、中控室、继电保护室、通信室、直流盘室、蓄电池室、主变压器室、GIS 设备室等重要部位,均应设置( )照明。
248.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直流电源、应急电源或应急灯自带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 )min 。
247.消防用电设备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时,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双电源( )切换装置。当发生火灾时,仍应保证消防用电。消防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246.六氟化硫电气设备室应采用机械通风,室内空气不允许再循环。室内空气中六氟化硫的含量不超过6000mg/m3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室的正常通风量不少于2次/h,设置在室内下部,排气口距地面高度应小于O.3 m;事故时通风量不小于( )次/h,由设置在下部的正常通风系统和上部的事故排风系统共同保证。通风设备、风管及其附件应考虑防腐措施。
245.配电装置事故排风量不应少于( )次/h,事故风机可兼作通风机用。
244.多个屋内配电装置室共设一个通风系统时,应在每个房间的送风支风道上设置( )。
243.配电装置室应设置( )排风机,其电源开关应设在发生火灾时能安全方便切断的位置。
242.单台容量在( )MVA、 及以上的油浸变压器需要设置水喷雾灭火装置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 的相关规定。
241.消防用水可由城市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站内消防水池供给。利用天然水源时,其保证率不应小于( )% ,且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当天然水源不能保证时,应设置消防水池蓄水设施。
240.使用止血带止血时,应注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