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该市房改办联合开发该市的居民楼改建工程,已经基本完成土建工程,外墙尚未装修完毕。因房地产公司与房改办发生经济纠纷,工程暂时停工。已经缴纳预购款的购房者到省政府上访,省政府发现该工程立项存在问题,于是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答案解析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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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为纳税地点。
4.税务机关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作出的特别纳税调整而加收的利息,应当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央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贷款利率加()计算。
3.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原则进行分摊。
2.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改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其()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1.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14.企业所得税检查专题 (江西提供)
15.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
14.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 ( )
13.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凡能够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允许据实扣除。凡不能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则按该清算项目预缴增值税时实际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扣除。( )
12.某公司销售一幢已经使用过的办公楼,办公楼原价48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经房地产机构评估,该楼重置成本价为8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四成,销售时缴纳相关税费30万元。则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项目合计金额为35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