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企业2019年8月签订一份以货易货合同,以一批价值600万元的货物换取乙企业一批价值500万元的材料,取得差价款100万元;当月将换入的材料移送丙企业,委托丙企业加工服装一批,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注明丙企业提供辅料20万元,收取加工费200万元。甲企业当月应缴纳印花税( )元。
答案解析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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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已对外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
8.已对外公布的偷税案件,在公布后能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确认,继续公布。
7.经法院裁判确定的实际责任人,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涉案行为外,只公布实际责任人信息。
6.对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税务机关可以依法一并公布其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以及直接责任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
5.未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走逃(失联)案件,经税务机关查证处理,进行公告30日后,按《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处理。
4.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公布标准,税务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或者《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案件,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申请行政复议的,在复议期内可对外进行公布。
3.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标准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可以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2.按照谁公布、谁负责的原则,公布案件的税务机关对公布案件信息的合法性、公平性和准确性负责。
1.税务机关依照《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规定,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并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严格监管和联合惩戒。
10.下列情形中,应停止公布并从公告栏中撤出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