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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票如果遭拒付,贴现行柜面业务操作人员应按照运营操作的相关规定再次发起提示付款。
信用管理部应对贴现资金流向进行监测,对于发现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或贴现申请人前手的情形,应暂停为客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暂停为出票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并立即开展交易背景核实和风险排查工作。
办理纸票贴现后,贴现行柜面业务操作人员按照运营操作的相关规定在票据上加盖电子权属登记章,在票交所系统完成贴现信息登记,及时向承兑行发起付款确认。
票据贴现的计息期限,从贴现之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到期日遇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办理贴现手续时,柜面业务操作人员应审核票据是否已经完成贴现申请人向本行的背书。
对于新客户首笔贴现或单笔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贴现业务,贴现行认为有必要进行实地查询的,可到承兑行进行实地查询。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应审核票据是否存在挂失止付申请且仍在有效期间,是否已进入公示催告程序、已被法院止付或除权判决,是否已提请普通诉讼等持票人丧失汇票后的补救措施,存在上述情况的不得办理贴现。
网点客户经理对票据要素信息进行核对,核实汇票要素是否齐全,记载事项是否完整、规范、合法,并查询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是否处于“提示收票已签收”、“背书已签收”、“质押解除已签收”、“回购式贴现赎回已签收”等可贴现状态下。
严禁为不符合本行准入要求或授信额度不足的承兑行承兑的票据办理贴现或质押业务。
经过流转背书的票据业务,也应同时关注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之间关联关系,具有关联关系的,应重点关注审核票据流转背书的合理性和交易背景的真实性,防范客户虚构交易背景、贴现回流出票人套取本行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