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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到期日,若为多张存单质押 ,以距离时间最近的存单到期日确定贷款期限。
个贷业务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时,签订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签订的专用合同的,应按《关于抵押合同有关事项的通知》(办公自动化系统2015年4月3日通知)的要求在抵押合同或最高额抵押合同“其他约定事项”做相关约定。
对于还款记录良好的正常类个人经营性贷款(不包括低风险业务)至少每180天开展1次贷后检查工作。
对同一借款合同下分次发放业务或循环额度贷款非首次放款业务,要逐笔进行跟踪检查直至贷款金额全部发放完毕。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岗位人员(或客户经理)须按照本行相关资质管理要求取得个人信贷业务从业人员资质,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个人诚信。
个人经营贷款、特色农户经营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由客户经理承担所管客户的日常贷后管理与监测、实施贷后检查等工作。
由于贷后管理人员工作疏忽或失职造成个人贷款丧失诉讼时效、发生损失或资产质量恶化的,应按照岗位职责追究责任,并按照本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罚办法给予处罚,同时追究管理者责任。
分行/管辖支行须妥善保留催收证据,并按本行个人信贷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及时归档保管。
逾期91天(含)以上的个人贷款催收及专业清收应按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执行。达到尽职评价启动情形的分行/管辖支行应按照个人贷款业务尽职评价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尽职评价工作。
逾期16天(含)至30天(含)分行/管辖支行贷后管理人员可视情况采取电话催收、信函、上门等催收方式,向借款人、担保人寄送《北京农商银行个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北京农商银行个人贷款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