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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5号)规定,动车组列车大面积晚点时,车站要加强对有关通道、候车室、站台、天桥、地道等相关安全关键的控制,防止因旅客大量滞留,发生挤伤、踩踏事件。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5号)规定,得到列车晚点信息后,车站要立即与集团公司客运部联系,合理控制相关列车剩余票额,做好旅客改签、退票工作。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5号)规定,车站发生火灾或爆炸时,车站工作人员要协助公安人员维持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上铁师〔2018〕15号 )规定,动车组列车必须做到一次对标停车,无特殊原因,禁止再次移动列车。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上铁师〔2018〕15号 )规定,动车组到达始发站后,应将车门保持关闭状态。司机(开关车门集控按钮不在司机操作台上的由随车机械师)根据列车长的通知开门。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上铁师〔2018〕15号 )规定,对完成当日乘务运行交路的终到动车组列车,由车站客运人员通知司机(或随车机械师)关闭车门。。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上铁师〔2018〕15号 )规定,动车组列车终到站(不含折返站)有上水作业时,作业人员上水作业完毕,须关(锁)闭上水口盖板并确认后通知车站客运人员,站台客运人员确认列车客运乘务组退乘完毕、上水吸污等作业完毕后,报告司机(或随车机械师)关闭车门。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上铁师〔2018〕15号 )规定,动车组列车在始发、中间站(含折返站)进行上水作业的,作业人员上水作业完毕,须关(锁)闭上水口盖板并确认后通知车站客运人员,车站客运人员通知列车长,列车长须得到车站客运人员的确认后,按要求报告司机(或随车机械师)关闭车门。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上铁师〔2018〕15号 )规定,高速铁路站台两端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非正常行车应急处置办法》(上铁运〔2018〕137号)规定,站台客运员要做好旅客乘降组织,严格执行站台接送车作业标准,及时发现、正确处理涉及列车运行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的突发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