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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部关于公布部分客运岗位作业指导书违章乘车行为处置示范性模板的通知(客管函[2019]63号)规定,对文件中的七种违章行为劝阻无效时,站车客运工作人员应明确告知违章行为人“你不听劝阻,我们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向铁路公安机关进行报警,由铁路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并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九条规定,对因你而造成铁路或者其他旅客的损失,要求你予以赔偿。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部关于公布部分客运岗位作业指导书违章乘车行为处置示范性模板的通知(客管函[2019]63号)规定,对强占他人座位的行为,站车客运工作人员应明确告知旅客其行为违反了《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并告知其“你的行为侵害了其他旅客的合法权益”。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部关于公布部分客运岗位作业指导书违章乘车行为处置示范性模板的通知(客管函[2019]63号)规定,对不文明行为不听劝阻,或其他原因与其他旅客发生冲突的行为,站车客运工作人员应及时劝阻旅客的不文明行为,安抚其他旅客,防止矛盾升级。如劝阻无效,应明确告知旅客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部关于公布部分客运岗位作业指导书违章乘车行为处置示范性模板的通知(客管函[2019]63号)规定,站车客运工作人员应记录现场其他旅客的证人、证言,取证时要详细准确记录旅客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采取拍照留存方式保存,旁证材料原则上不少于三份。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9〕232号)规定,联程票是指乘车人相同、行程在两段及以上、且后一段行程的乘车站与前一段行程的到站为同车一个车站的车票。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9〕232号)规定,已支付票款的团体票须于开车前48小时以上办理退票。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9〕232号)规定,已支付票款的团体票可办理退票、变更到站和改签业务,退票时均按规定收取退票费。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9〕232号)规定,所有旅客列车车票原则上都实行“团优”政策。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9〕232号)规定,通过办票资质审核的团体客户登陆团体票网站,提交团体车票订单,可预订全国各次旅客列车车票(对港直通车除外)。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防洪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上铁工〔2020〕135号)规定,水害发生后,客运单位要做好车站滞留旅客疏导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