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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388.支付清算系统参与者应及时、准确报送预警信息。存在迟报、漏报、瞒报预警信息的,由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或授权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约见高管人员谈话、进行业务情况通报
单选题
387.预警信息处置不当,严重影响支付清算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年度综合评价列为C级。
单选题
386.应急演练结束,应及时编写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原因分析和应对措施等。辖内直接参与者应于演练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演练总结报告按指定路径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备案。
单选题
385.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收到加入支付系统的书面批准后2个月内未完成有关准备工作且无正当理由的,该机构在5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支付系统。
单选题
384.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直接参与者身份加入支付系统,应按照申请、审查、加入三个阶段的程序办理。
单选题
383.银行业金融机构以间接参与者身份加入支付系统应在人民银行开设人民币存款账户。
单选题
382.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实施工作后,须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提出正式加入支付系统的口头申请
单选题
381.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加入支付系统应同时加入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
单选题
380.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直接参与者或间接参与者的身份加入支付系统。
单选题
379.因不可抗力造成大额支付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有关当事人均有及时排除障碍和采取补救措施的义务,系统运行者应按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对延误的资金向有关参与者赔付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