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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室负责人兼任派驻柜台经理(主管)岗位,实行双线汇报、双线考核制度,由分行运营管理部及经营网点共同对其进行考核,分行运营管理部的考核权重原则上不低于60%。
派驻柜台经理应建立工作日志,详细记录日常的监督、检查、审核、授权、培训等具体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如果一个营业机构有两名派驻柜台经理,可以记录一份日志。
对于法定节假日的业务,如果柜台经理当班进行现场授权,则应由当班授权人员检查并填写“柜台经理日志(每日)”;如采取分行远程授权方式,则应由分行值班授权柜台经理检查并记录。
派驻柜台经理的绩效考核结果与其所在网点的经营业绩直接挂钩。
柜台经理应合理分配每周、每月需检查的内容,应在固定时间检查同一项目,或在每周、每月末日一次性检查所有项目。
营业室负责人和柜台经理岗位分离的,由于营业室负责人日常工作中涉及较多运营条线管理的内容,因此,分行运营管理部对营业室负责人进行专业资格认定(等同柜台经理资格认定标准),不能通过资格认证的,不得任命为营业室负责人。
单独设立了运营管理部的二级分行是否可以向其辖属网点派驻柜台经理,由二级分行自行决定。
派驻柜台经理必须在我行从事对公及对私等多个业务岗位1年以上的实际操作经验。
备岗柜台经理应由一级分行运营管理部统一审核、登记备案。备岗柜台经理可以储备在每个辖属网点,也可以集中储备在分行运营管理部(或实施派驻柜台经理的二级分行运营管理部)。
派驻柜台经理因管理不善、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重大差错、事故,或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隐瞒不报或迟报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解聘,并按照《中国光大银行问责管理办法》进行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