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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营业网点发生柜台业务应急预案处置范围内的系统类突发事件后,应立即上报分行运营管理部及分行信息科技部;当营业网点发生柜台业务应急预案处置范围内的服务类突发事件后,应立即上报分行运营管理部及相关工作主管部门。同时,分行应在结算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
当营业网点的突发事件达到Ⅱ级以上时,分行运营管理部应立即报送总行柜台业务应急领导小组,同时通知分行相关部门。
各分行应指定专人,负责柜台业务应急事件的联络和具体协调组织工作。分行人员未经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或应急工作办公室的授权,不得擅自向公众发布应急事项的信息。
当柜台业务突发事件达到I级,总行应急领导小组需在当日营业结束前上报监管机构。
由于核心业务系统主机和备机均受到突发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正常办理存款业务,应按照核心业务系统Ⅰ级应急事项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分行应根据业务需要和实际情况建设培训教室,并充分利用柜台上机培训环境开展业务培训。培训教室应按照每15-20名柜员配1套,且不少于10套的标准配置必备设备。
行内结算制度培训就是指《中国光大银行运营业务管理手册—结算业务制度分册》中的相关制度的培训。
分行运营管理部应按照我行结算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属营业网点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应不少于一次。
总行《结算业务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异地支行视同于同城营业网点开展结算业务培训工作。
总行组织后督人员资格考试时,应由分行运营管理部派人负责监考,在监督管理平台考试系统完成。原则上总行按周开设考场,分行通过平台自主完成报名及考试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