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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承兑保证金财富管理计划增加或变更类业务,柜员应审核《中国光大银行承兑保证金账户财富管理协议》要素填写齐全准确、未涂改,甲方(客户)、乙方(我行)均已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甲方公章与管理协议中的“承兑申请人”名称一致,如为授权代理人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经营部门(业务经办部门)应在管理协议上签署审批同意。
客户与我行签订的《中国光大银行承兑保证金账户财富管理协议》生效后,自开立活期承兑保证金账户并存入资金之日起,核心系统自动按协议约定方式及约定金额将保证金转为一个或多个定期计息账户进行管理和计息。不足定期计息账户金额部分的存款仍按活期计息。在每个定期账户的到期日日初,我行核心系统将自动按签约存款种类对应的利率及人行的计结息方式结息,并将本金及利息金额分别转入签约客户主账户,如果客户主账户资金仍符合存款协议约定金额,则我行可按当前签约存款种类循环再次进行转存。
承兑保证金财富管理计划中客户主账户不足以满足支付要求时,核心系统自动从最后存入的定期子账户开始将支取金额和积数逐笔转回活期账户,直到满足支付为止;转回活期的资金待该账户结息时,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一并结计利息,该定期账户内留存的剩余金额若达到了相应存款种类的起存金额,可继续按原利率计算利息;若不足起存金额则该账户自动清户,剩余本金及积数随支取金额一并转回活期主账户,待主账户结息时,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一并结计利息。
承兑保证金财富管理计划中承兑保证金存款账户分为活期和定期两种,均为记账式账户,不出具“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等定期存款凭证,开户银行只为客户(出票人)出具存入本金和利息的记账凭证及账户对账单。
如果保证金账户存在多余款项(账户实际余额大于控制金额的情况),需要转回客户账户的,柜员可以在完成银承备款后直接将多余款项划回企业对应的结算账户。
已加盖电子登记权属章的票据可再通过纸质背书流转。
在票交所系统中进行承兑票据信息、影像登记、复核工作,需在同一日期完成。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后抹账,票据凭证的状态为“已作废”。
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必须由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处理部门在信管系统中录入票据基本信息,并将电子信息传递至核心业务系统。信管系统录入了保证金账号和比例的,核心系统将在对应账户中控制相应数额的款项,对于账户可用余额不足的,核心系统先冻结可用余额并作“只进不出”账户控制。
纸质银行承兑汇票自承兑之日始至结清前,对于已经背书转让汇票,如其理由正当的,系统也支持未用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