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劳发[1995]014号)规定,疗养时间超过本人所持乘车证的有效期间,疗养完毕由疗养院填发返程的单程乘车证。
《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劳发[1995]014号)规定,沿线职工供养的子、女、弟、妹,由居住地至中、小学校在二百公里以内,需要乘车通学时,可使用通学乘车证。
《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劳发[1995]014号)规定,铁路职工入一年以内短训班、进修班,可按规定使用通勤乘车证。
《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劳发[1995]014号)规定,铁路职工到其他单位驻勤,符合通勤条件的,可按规定使用通勤乘车证。
《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劳发[1995]014号)规定,丢失全年定期乘车证每张罚款100元。
《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劳发[1995]014号)规定,持用铁路各种乘车证,均不能免费托运行李、搬家物品等。
《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劳发[1995]014号)规定,学生实习使用乘车证,可以免费使用卧铺。
《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劳发[1995]014号)规定,定期通勤乘车证一个月只限使用一次,不能提前或移作下月使用。
《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劳发[1995]014号)规定,退休人员使用铁路乘车证时,用单位证明代替工作证。
《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劳发[1995]014号)规定,离休干部使用乘车证的乘车席别,按其离休前应享受的席别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