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 书原件送达被侵害人 。
在办理治安案件中 无论是依据一般程序还是简易程序作出的处罚决定 ,只要有被侵害人 ,公安机关都应当将处罚决定 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
确有违法行为 ,但有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 ,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有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 ,应当予以退还 。
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 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 、部门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撤销行政案件 。
某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 5 日的行政处 罚,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签名并 盖章。
公安机关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时 ,应当告知当事人 应有的权利 ,并保障当事人充分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要求举行 听证权、申请行政复议权 、提起行政诉讼权等权利 。
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 ,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 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 、理由及依据 ,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 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等权利 。
违法行为人不讲真实姓名 、住址的 ,只要违法事实清 楚 ,证据确实充分 ,公安机关就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 、贴附照片作出处罚决定,并在相关法律文书中注明 。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 日;案情重大 、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可以延 长 30 日。
公安派出所承办的案情重大 、复杂的案件 ,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 ,应当报所属县级 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