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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旅客列车超员信息报告及应急处置的通知》(客管电[2019]56号)规定:遇列车超员影响列车运行安全,需前方站协助进行旅客组织或疏散时,除按正常程序拍发超员电报外,列车长还应及时通过GSM-R电话向客调报告,由客调通知列车前方办客站做好相关客运组织工作。
《南昌铁路局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补充办法》南铁客〔2016〕488号规定,对单独旅行意识不清的受伤旅客,在收集证据、证言的同时,还应会同第三方人员清点单独旅行旅客的随身携带品,并出具携带品清单。
《南昌铁路局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补充办法》南铁客〔2016〕488号规定,站车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应立即通知公安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置。
《南昌铁路局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补充办法》南铁客〔2016〕488号规定,涉及违法犯罪或旅客死亡的,由铁路公安机关组织现场勘查。
《南昌铁路局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补充办法》南铁客〔2016〕488号规定,发生旅客人身伤害后,发生站、车在进行抢救处置的同时,还应按规定及时通知铁路公安机关或向铁路公安机关报警。
《南昌铁路局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补充办法》南铁客〔2016〕488号规定,在站内或区间线路上发现旅客坠车时,发现或接到通知的车站应迅速通报有关列车。
《南昌铁路局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补充办法》南铁客〔2016〕488号规定,列车发生旅客坠车拍发电报时,应主送发生地的车站、车务段、车站派出所,抄送发生地和列车担当铁路局的主管部门、公安主管部门。
《南昌铁路局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补充办法》南铁客〔2016〕488号规定,列车发现旅客在区间坠车时,属于两单位交界的区间,由首先接到通知的车站处理,不得推诿。
《南昌铁路局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补充办法》南铁客〔2016〕488号规定,发生旅客人身伤害后,客运调度接到报告后,客运调度应根据列车长的报告,立即通知有关车站及值班主任(列车调度员),需要停车处理的停车处理,并报告本局客运处。
《南昌铁路局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补充办法》南铁客〔2016〕488号规定,发生旅客人身伤害后,如旅客或家属(同行人)拒绝出具书面证明,应将旅客移交车站,同时应收集两份及以上证人证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