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
B、 “八个明确”“八个坚持”
C、 “十四个明确”“八个坚持”
D、 “十四个明确”“十四个坚持”
答案:A
解析:解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包括“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
A、 “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
B、 “八个明确”“八个坚持”
C、 “十四个明确”“八个坚持”
D、 “十四个明确”“十四个坚持”
答案:A
解析:解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包括“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
A. 甲窃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致权利人重大损失
B. 乙明知对方窃取他人的商业秘密而购买和使用,致权利人重大损失
C. 丙捡拾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资料而擅自披露,致权利人重大损失
D. 丁使用采取利诱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致权利人重大损失
解析:解析: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ABD符合上述条件,当选。C不符合上述条件,不选。
A. 甲以出卖为目的,收买一妇女
B. 乙实施拐卖妇女的行为,但没有获利
C. 丙在拐卖妇女过程中致其死亡
D. 丁打着介绍婚姻的幌子,与妇女李某串通,将李某以被拐卖妇女的名义卖给他人,一旦钱财到手便逃之夭夭,数额较大
解析:解析:
A. 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江某的意见
B.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有权要求复议、提请复核
C.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张某及其父母有权提出异议
D.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江某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复议
解析: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异议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
A. 甲以出卖为目的,实施收买妇女、儿童的行为
B. 乙实施拐卖妇女的行为,但没有获利
C. 丙拐卖妇女并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
D. 丁向他人传授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方法
解析:解析: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A.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B.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C. 协助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
D. 协助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解析:解析:《刑法》321条: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A. 1978 年 12 月 18 日至 22 日在北京召开的
B. 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代化建设上来
C. 是党和国家历史的伟大转折
D. 是党一次伟大觉醒
E. 确立了党的正确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和政治路线
解析:解析:1978 年 12 月 18 日至 22 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讨论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会议实现了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拨乱反正,结束了粉碎“四人帮”之后两年中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实现了建国以来党的历史的伟大转折。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 4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一次伟大觉醒,正是这个伟大觉醒孕育了我们党从理论到实践的伟大创造。”
A. 不必调查其身份,只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即可移送起诉
B. 查不清其身份,就不必向下进行诉讼程序
C. 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即可停止侦查
D. 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解析:解析:第一百二十六条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提请批准逮捕。
A. 侦查阶段谢某无权聘请辩护律师
B. 谢某聘请辩护律师要经过律师主管行政机关的批准
C. 谢某聘请辩护律师要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
D. 谢某不需要经过批准即有权聘请辩护律师
解析:解析: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不需要公安局同意,这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
A. 陈某的行为属于隐匿他人邮件
B. 张某的行为属于私自开拆他人邮件
C. 鉴于张某、王某二人系夫妻关系,所以不应当对张某予以处罚
D. 陈某是基于朋友请求,且考虑到对方是夫妻关系才隐匿他人邮件,并非为了个人私利,应当对其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解析: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八条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张某和陈某均基于故意,分别实施了私自开拆和隐匿他人邮件的行为,符合法条构成要件,应当分别处以行政处罚。
A. 甲实施盗窃时13周岁
B. 乙殴打他人时72周岁
C. 丙卖淫被查获,经检查已怀孕2个月
D. 丁实施抢夺时17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
解析: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度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