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B、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
C、 政务院会议
D、 中央政治局会议
答案:A
解析:解析:1949 年 9 月 21 日至 30 日,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分子的代表六百六十二名所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 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举行,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的胜利。毛泽东在开幕词中说:“我们的工作将写在人类的历史上,它将表明: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
A、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B、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
C、 政务院会议
D、 中央政治局会议
答案:A
解析:解析:1949 年 9 月 21 日至 30 日,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分子的代表六百六十二名所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 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举行,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的胜利。毛泽东在开幕词中说:“我们的工作将写在人类的历史上,它将表明: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
A. 拐卖妇女罪
B. 非法拘禁罪
C. 强迫交易罪
D. 诈骗罪
解析:解析: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A. 犯罪嫌疑人甲符合逮捕条件,但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B. 犯罪嫌疑人乙可能判处拘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提不出保证人,也交不出保证金
C. 犯罪嫌疑人丙符合逮捕条件,但丙的父亲生活不能自理,丙是他的唯一扶养人
D. 犯罪嫌疑人丁符合逮捕条件,但正在怀孕
解析: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A. 甲实施盗窃时13周岁
B. 乙殴打他人时72周岁
C. 丙卖淫被查获,经检查已怀孕2个月
D. 丁实施抢夺时17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
解析: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度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A. 苏联
B. 法国
C. 美国
D. 英国
解析:解析:经过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政治家的努力,1978 年 12 月 16 日,中美两国发表《联合公报》,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保留与台湾的文化、商务等方面非官方关系。1979 年 1 月 1 日,中国同美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
A. 尼克松
B. 里根
C. 罗斯福
D. 布什
解析:解析:1972 年 2 月 21 日,美国总统理查德·尼克松抵达北京,对中国进行访问。这标志着中美关系正常化的进程正式开始。
A. 可以由A地公安机关侦查
B. 应当由A地公安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侦查
C. 辩护律师因涉嫌辩护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通知甲
D. 应当及时通知甲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解析: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在刑事诉讼中,违反法律规定,实施干扰诉讼活动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辩护人实施干扰诉讼活动行为,涉嫌犯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报请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其他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一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得指定原承办案件公安机关的下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辩护人是律师的,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A. 鉴定人王某拒绝出庭作证,不会影响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
B. 鉴定人王某应当出庭作证
C. 王某系受公安机关指派出具鉴定意见,人民法院无权通知王某出庭
D. 是否出庭作证由鉴定人王某自行决定
解析:解析: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的,公安机关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故应选B
A. 李某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又敲诈勒索王某1500元
B. 周某敲诈勒索小学生陈某(10岁)1000元
C. 郑某敲诈勒索其父亲2000元,获得其父亲谅解
D. 钱某1年内敲诈勒索贾某2次,累计1200元
解析:解析: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的解释,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此不选A。敲诈勒索近亲属财物获得谅解,一般不认为是犯罪,不选c.两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因此不选D.敲诈勒索未成年人可以数额较大的标准的百分之五十来认定,因此选B。
A. 对外地前来住宿的亲友不登记姓名
B. 明知住宿的旅客在房间里上网观看色情电影而不举报
C. 明知住宿的旅客刚刚偷了3000元钱而不向公安机关报告
D. 明知住宿的旅客是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而不向公安机关报告
解析: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旅馆业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的或明知旅客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属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住宿的旅客观看色情电影不属于违法行为,所以选B。
A. A区公安机关决定乙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的,要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B. 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24小时以内,通知二人的家属
C. 二人委托辩护人,都适用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的规定
D. 只有乙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解析:解析:《刑诉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刑诉法》第七十六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