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依靠力量
B、 领导力量
C、 主导力量
D、 有益的补充
答案:C
解析:解析:正确选C
A、 依靠力量
B、 领导力量
C、 主导力量
D、 有益的补充
答案:C
解析:解析:正确选C
A. 延安
B. 南昌
C. 井冈山
D. 瑞金
解析:解析:1931 年 11 月 7 日至 20 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关于经济政策的决定》等重要文件,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 并选出 63 人为中央执行委员。
A. 理论联系实际
B. 密切联系群众
C. 批评与自我批评
D. 谦虚谨慎
E. 戒骄戒躁
解析:解析:1945 年 4 月 23 日至 6 月 11 日,党的七大在延安举行。大会总结了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优良作风。
A. 综合平衡
B. 统筹兼顾、照顾四面八方
C. 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D. 多快好省
解析:解析:新中国成立后三年间国民经济的增长,带有明显的战后恢复性质。国民经济建设全面贯彻了统筹兼顾、照顾四面八方的经济建设总方针,不仅活跃了中国经济,更重要的是社会经济结构获得显著改善。
A. 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甲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B. 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建议公安机关对甲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C. 对于人民检察院建议对甲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在10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D. 发现对甲逮捕不当的,释放甲应当报人民检察院批准
解析: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故D错误。
A. 对外地前来住宿的亲友不登记姓名
B. 明知住宿的旅客在房间里上网观看色情电影而不举报
C. 明知住宿的旅客刚刚偷了3000元钱而不向公安机关报告
D. 明知住宿的旅客是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而不向公安机关报告
解析: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旅馆业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的或明知旅客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属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住宿的旅客观看色情电影不属于违法行为,所以选B。
A. 校长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B. 校工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C. 校长涉嫌玩忽职守罪
D. 校工涉嫌玩忽职守罪
解析:解析:B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B符合上述条件,当选。A、C、D不符合上述条件,不选。
A. 医疗事故罪
B. 非法行医罪
C. 生产、销售假药罪
D. 诈骗罪
解析:解析: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构成医疗事故罪,本案嫌疑人不是医务人员,且没有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A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法释【2016】27号)第五条规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案非法所得为14万元,达到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应选择处罚较重的诈骗罪处罚。
A. 1978 年 12 月 18 日至 22 日在北京召开的
B. 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代化建设上来
C. 是党和国家历史的伟大转折
D. 是党一次伟大觉醒
E. 确立了党的正确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和政治路线
解析:解析:1978 年 12 月 18 日至 22 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讨论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会议实现了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拨乱反正,结束了粉碎“四人帮”之后两年中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实现了建国以来党的历史的伟大转折。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 4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一次伟大觉醒,正是这个伟大觉醒孕育了我们党从理论到实践的伟大创造。”
A. 二大
B. 三大
C. 四大
D. 五大
解析:解析:1923 年 6 月 12 日至 20 日,中国共产党在广州召开了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讨论共产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的问题。党的三大正确地估计了孙中山的革命立场和国民党进行改组的可能性,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用这种形式实现国共合作是孙中山和国民党当时所能接受的唯一形式。
A. 查询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
B. 代理申诉、控告
C.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D. 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解析: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拘留期间即侦查阶段,辩护人无权查阅卷,即包含“查询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故不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