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答案:C
解析: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答案:C
解析: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A. 在一起抢劫案中,侦查人员将目击事件发生的两兄弟召集在一起,并一并询问,最终确定了作案过程
B. 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两名侦查人员未制作询问笔录,采用录音的方式记录了证人证言,并辅以制作说明和证人、侦查人员的签名
C.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侦查人员通知被害人到宾馆接受询问
D.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辩护律师未经证人同意,向其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解析:解析:1、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书面、电话或者当场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2、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3、询问证人应按讯问嫌疑人的要求制作笔录或亲笔书写证词。
A. 土地革命
B. 武装起义
C. 成立苏维埃
D. 国共合作
E. 工人运动
解析:解析:1927 年 8 月 7 日,根据共产国际指示和党内同志的要求,中共中央在汉口秘密召开紧急会议,史称“八七会议”。会议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的总方针。
A. 基础科学
B. 应用技术
C. 科学技术
D. 社会科学
解析:解析:1988 年 9 月 5 日,邓小平在会见捷克斯洛伐克总统胡萨克时,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1985 年 3 月 13 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
A. 提出批评的权利
B. 提出申诉的权利
C. 取得赔偿的权利
D. 要求给予该国家工作人员以行政处分的权利
解析:解析: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公民有提出批评的权利、提出申诉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A. 重庆谈判
B. 南京谈判
C. 北平谈判
D. 上海谈判
解析:解析:为了争取和平,避免内战,1945 年 8 月 28 日至 10 月 10 日,毛泽东携同周恩来、王若飞,与国民党当局进行了历时 43 天的谈判,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重庆谈判。
A. 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可能判处拘役
B. 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C. 犯罪嫌疑人田某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D. 犯罪嫌疑人吕某正在怀孕,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解析:解析: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A. 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
B. 确实无法查清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
C. 无须对其身份进行调查,因为羁押期限可以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开始计算
D. 可以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解析: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A. 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B. 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C. 构成玩忽职守罪
D. 属于意外,不构成犯罪
解析:解析: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是指造成1人死亡或重伤三人,因此不选C。伤害罪属于故意犯罪,无过失犯罪,因此不选B。重大责任事故罪中规定构成要件造成一人死亡或重伤三人,李某违反相关工作规定,因此选A。王某告诉李某要检修机器,李某工作不负责任导致王受伤,不构成意外,不选D。
A. 1990
B. 1991
C. 1992
D. 1995
解析:解析:1990 年 4 月 18 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宣布开发开放浦东,在浦东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的政策。
A. 人民检察院
B. 人民法院
C. 承办张某案件的公安机关
D. 承办张某案件的公安机关以外的公安机关
解析:解析:第四十四条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