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临时用电用户未装用电计量装置的,供电企业应根据其用电容量,按双方约定的每日使用时数和使用期限预收全部电费。(1分)
用电终止时,如实际使用时间不足约定期限二分之一的,可退还预收电费的二分之一;(1分)
超过约定期限二分之一的,预收电费不退;(1分)
到约定期限时,得终止供电。(1分)
解析:《供电营业规则》
答案:临时用电用户未装用电计量装置的,供电企业应根据其用电容量,按双方约定的每日使用时数和使用期限预收全部电费。(1分)
用电终止时,如实际使用时间不足约定期限二分之一的,可退还预收电费的二分之一;(1分)
超过约定期限二分之一的,预收电费不退;(1分)
到约定期限时,得终止供电。(1分)
解析:《供电营业规则》
解析:《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规范》(Q/GDW 10347—2016)
解析:《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用电信息采集故障现象甄别和处置手册的通知》(营销计量[2015]33号)
解析:《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Q/GDW 1373—2013)
解析:《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解析:《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T 645-2007)
解析:《集中抄表终端(集中器、采集器)故障处理标准化作业指导书》(Q/GDW/ZY 1026-2013 )
解析:《集中抄表终端(集中器、采集器)装拆标准化作业指导书》(Q/GDW/ZY 1020-2013 )
解析:《专变采集终端(非230M)故障处理标准化作业指导书》(Q/GDW/ZY 1025-2013)
解析:《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用电信息采集故障现象甄别和处置手册的通知》(营销计量[2015]33号)
解析:《智能电能表功能规范》(Q/GDW 1354-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