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答:省计量中心、各地市、县供电企业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计量人员应根据工作权限和职责,对电能计量装置各部位(包括电能表、联合接线盒、互感器二次端子盖、电能计量箱、刀闸、电能量信息采集终端)施加封印。
(1)省计量中心和各地市、县供电企业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在电能计量装置和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的新装、换装(含拆除)、现场校验、故障处理、编程、更换模块和读取数据等工作开始前,应检查原封印是否完好,若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运行维护人员或用检人员现场处理。
(2)省计量中心和各地市、县供电企业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结束后,应根据管理职责、权限对电能计量装置和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施封,检查保证封印状态完好,并在现场工作单上记录施或拆(启)封信息,记录的信息至少包括工作内容、施或拆(启)封编号、执行人、施或拆(启)封日期等。电能计量装置施封或拆(启)封时,电力客户应在场并在工作单上签字确认。
(3)地市、县供电企业运维检修人员在完成辖区内电能计量装置应急抢修工作后,及时通知地市、县供电企业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计量人员到现场对电能计量装置施封。
(4)拆下的封印应妥善保管,统一上交后集中销毁。
解析:《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计量封印管理办法》(国网[营销/4]275-2014)
答案:答:省计量中心、各地市、县供电企业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计量人员应根据工作权限和职责,对电能计量装置各部位(包括电能表、联合接线盒、互感器二次端子盖、电能计量箱、刀闸、电能量信息采集终端)施加封印。
(1)省计量中心和各地市、县供电企业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在电能计量装置和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的新装、换装(含拆除)、现场校验、故障处理、编程、更换模块和读取数据等工作开始前,应检查原封印是否完好,若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运行维护人员或用检人员现场处理。
(2)省计量中心和各地市、县供电企业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结束后,应根据管理职责、权限对电能计量装置和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施封,检查保证封印状态完好,并在现场工作单上记录施或拆(启)封信息,记录的信息至少包括工作内容、施或拆(启)封编号、执行人、施或拆(启)封日期等。电能计量装置施封或拆(启)封时,电力客户应在场并在工作单上签字确认。
(3)地市、县供电企业运维检修人员在完成辖区内电能计量装置应急抢修工作后,及时通知地市、县供电企业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计量人员到现场对电能计量装置施封。
(4)拆下的封印应妥善保管,统一上交后集中销毁。
解析:《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计量封印管理办法》(国网[营销/4]275-2014)
解析:《智能电能表功能规范》(Q/GDW 1354-2013)
解析:《国家电网公司计量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办法》(国网[营销4]390-2017)
解析:《国家电网公司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办法》
解析:《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用电信息采集故障现象甄别和处置手册的通知》(营销计量[2015]33号)
解析:《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计量故障、差错调查处理规定》(国网[营销/4]385-2014)
解析:《供电营业规则》
解析:《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解析:《国家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时钟管理办法》(国网[营销/4]384-2014)
解析:《集中抄表终端(集中器、采集器)故障处理标准化作业指导书》(Q/GDW/ZY 1026-2013 )
解析:《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Q/GDW 1376.1-2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