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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一部分: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Q/GDW 1374.1-2013)规定, 终端将采集的数据在日末(次日零点)形成各种历史日数据,并保存最近(62)天日数据。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一部分: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Q/GDW 1374.1-2013)规定,终端应能接收主站的时钟召测和对时命令,对时误差应不超过3s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一部分: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Q/GDW 1374.1-2013)规定,专变采集终端状态量输入为不带电的开/合切换触点,每路状态量在稳定的直流12V电压输入时,其功耗≤0.5W。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一部分: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Q/GDW 1374.1-2013)规定,终端与主站的通信协议应符合Q/GDW 1376.1-2013的要求。终端与电能表的数据通信协议至少应支持DL/T645的规定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一部分: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Q/GDW 1374.1-2013)规定,具有交流采样的终端,每一电流线路通一额定最大电流,每一电压回路加载1.5倍参比电压,外表面的温升在环境温度为40℃时应不超过25K。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一部分: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Q/GDW 1374.1-2013)规定,专变采集终端在额定工作条件下,电路和绝缘体应达到可能影响终端正常工作的温度。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一部分: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Q/GDW 1374.1-2013)规定,终端应采用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硬件安全模块实现数据的加解密。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一部分: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Q/GDW 1374.1-2013)规定,终端使用交流单相或三相供电。三相供电时,电源出现断相故障,即三相三线供电时断一相电压,三相四线供电时断两相电压的条件下,交流电源能维持终端正常工作。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Q/GDW 1373—2013)规定,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对时方案选用分层设计,主站负责对采集终端进行对时,集中器负责对采集器、电能表对时;采集终端的对时误差绝对值≤10s。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Q/GDW 1373—2013)规定,系统可用性一般统计年可用率,并按主站年可用率和终端年可用率分别统计,终端的年可用率应不小于9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