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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时钟管理办法》(国网[营销/4]384-2014)规定,“全费控”指采集系统在功能设计、设备选型中应满足费控和负控业务要求,全面支持远程、本地控制。
《国家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时钟管理办法》(国网[营销/4]384-2014)规定,国网营销部负责组织开展电能表和采集终端集中招标采购,负责组织开展产品供货履约和质量问题的协调处理。
《国家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时钟管理办法》(国网[营销/4]384-2014)规定,单元工程验收内容以工程质量和工程量核查为主。
《国家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时钟管理办法》(国网[营销/4]384-2014)规定,“全覆盖”指采集系统覆盖公司经营区域内包括结算关口、大型专变用户、中小型专变用户、一般工商业用户、居民用户的全部电力用户计量点和公用配变考核计量点。
《国家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时钟管理办法》(国网[营销/4]384-2014)规定,抽样坚守试验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国家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时钟管理办法》(国网[营销/4]384-2014)规定,综合验收是由建设管理单位对其完成的年度采集项目进行的全面验收与评价。
《国家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时钟管理办法》(国网[营销/4]384-2014)规定,采集系统建设应符合坚强智能电网“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智能电能表、采集系统主站软件标准化设计等技术标准和安全防护相关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时钟管理办法》(国网[营销/4]384-2014)规定,单项工程验收是对施工单位完成的最小综合体的验收,一般以台区划分;验收内容以工程质量和工程量核查为主。
《国家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时钟管理办法》(国网[营销/4]384-2014)规定,招标(含物资和设计、施工、监理等服务)采购过程应按照公司物资集约化管理要求,由公司总部或省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对单项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采集项目必须实施监理管理。
《国家电网公司计量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办法》(国网[营销4]390-2017)规定, 对计量检定/检测/校准数据,如已在MDS、营销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双备份或异地备份、灾备等,不必再将电子备份移交档案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