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16)规定,运行中的电压、电流互感器应定期进行现场检验,高压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宜每8年现场检验一次。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16)规定,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应定期进行电能表现场检验,I类电能计量装置宜每3个月现场检验一次。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16)规定,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应定期进行电能表现场检验,II类电能计量装置宜每6个月现场检验一次。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16)规定,运行中的低压电流互感器,宜在电能表更换时进行变比、二次回路及其负荷的检查。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16)规定,运行质量检验负荷点及其误差的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电能表日计时误差应不大于±0.2s/d。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16)规定,运行电能表的吋钟误差累计不得超过15min。否则,应进行校吋或更换电能表。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16)规定,验收合格的电能计量装置应由验收人员及时实施封印,实施封印后应由被验收方对封印的完好当面确认。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16)规定,新投运或改造后的I、II、III类电能计量装置应在带负荷运行三个月内进行首次电能表现场检验。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16)规定,现场检验用标准仪器的准确度等级至少应比被检品高一个准确度等级。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16)规定,现场检验电能表误差超过其准确度等级值或电能表功能故障时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处理或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