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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中柜员如需临时离岗,应将未使用、未出售的重要空白凭证装箱保管。
分行运营管理部、郑州市区一级管理行运营管理部和直属支行运营部每半年对所辖机构重要空白凭证查库不少于一次(含大库凭证),分支行行长(主管副行长、行长助理)每月查库不少于一次(含大库凭证),营业室主任每旬查库不少于一次,各层级的查库不能在同一天进行。
单位变更指定购买人时,无须重新出具公函和新指定购买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柜员在“凭证购买人登记”画面作变更处理。
实行手工管理的重要空白凭证有:支付申请划款凭证、支付申请退款凭证、增值税发票、空白印鉴卡等。
对直接使用和销售重要空白凭证的柜员,应在营业结束后将未使用、未出售的重要空白凭证装箱、加锁,入大库保管或存放在本行营业厅内带密码的专用铁皮柜或保险柜中,也可以存放在办公室的抽屉、普通铁皮柜内
分支行运营管理部(运营部)每半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分支行行长(主管副行长、行长助理)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检查应包含上交至办公室综合岗保管的会计业务印章。营业室主任对会计业务印章的使用、保管情况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层级的检查不能在同一天进行。
使用会计业务印章应做到人在章在,人离章收。柜员在营业终了将重要会计业务印章入箱落锁,集中入库保管。
营业终了应将一般会计业务印章落锁保管,为保持业务连续性,可由第三人监交或在监控下交接。
银行汇票业务在印章管理中应严格执行“印、押、证”三分管原则。
会计业务印章的管理应坚持做到:统一刻制、集中领用、交接清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专人负责、随用随盖,经审批可以预先在空白凭证上加盖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