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533.纪检监察机构承办检举控告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当()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已办结的检举控告处理结果。
532.下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对上级转送的检举控告,应当进行登记,在收到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或者转办工作。
531.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部门收到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受理的检举控告,应当径送本机构主要负责人,并在收到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报送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部门。
530.纪检监察机构对哪种方式反映的已经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或者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及时转有关机关或单位处理。
529.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受理范围的检举控告,应当进行()登记,按规定录入信访举报管理系统。
528.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将处分决定宣布执行情况向同级党组织报告,报告采取定期报告与个案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报告一般为()或每年报告一次。
527.处分决定作出后,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在一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受处分人的职务、职级、岗位级别、职称、待遇、奖励、资格、劳动合同变更等相关手续。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526.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通知函告应当在处分决定作出后()内完成。
525.处分决定作出后,处分决定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或单位,同时抄送()。
524.处分决定由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直接作出的,可以由作出处分决定的()、纪检监察机构宣布,也可委托受处分人所在单位(部门)党组织宣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