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388.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387. 认真执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建立半年度、年度自查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纪实和自查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86. 党委研究领导人员任免事项时,应当把酝酿贯穿始终,认真听取班子成员意见。会议讨论决定时,应当按照领导班子成员职级从高到低逐一发表意见。
385. 《中国石化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建立健全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组织监督、民主监督机制,把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将监督检查贯穿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
384. 《中国石化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明确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时,重点监督检查相关单位党组织是否将巡视巡察及选人用人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整改内容,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是否进行整改。
383.地方纪委监委对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一并立案审查调查的,相关纪检机构应做好协助配合工作;需要移交纪检机构作出纪律处分的,无须办理立案手续。
382.企地联合办案过程中,相关指定管辖、立案、留置、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审查起诉、司法判决等重要手续和文书,审查组或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须及时协调地方有关国家机关提供并同步向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
381.联合审查调查组组长、成员组成及职责分工、安全责任等事项,由纪检监察组或直属单位纪检机构与地方监委协商确定 并形成工作方案。
380.联合开展审查调查需指定管辖的,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按程序协调省级纪委监委或报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办理指定管辖手续,原则上优先选择指定配合初核的地方监委管辖。
379.地方纪委监委对其发现的党组管理领导人员问题线索拟进行初步核实的,由地方纪委监委征得省委纪委监委同意后,可以由地方纪委监委初核。初核后拟立案审查调查的,由省级纪委监委与纪检监察组沟通,双方协商确定立案审查调查及联合办案相 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