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的权利,并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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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点:
从业人员权利,依法获安全保障
相关题目
对三违人员,无需进行违章教育培训并对作业知识重新考核。
所有在岗人员应每年进行岗位安全应知应会准入考核(“人人过关”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培训考核合格后再上岗。
危险作业、临时性高风险作业等非常规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及监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必合格也可开展工作。
工作岗位调整或离岗重新上岗的人员要接受针对性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对一线岗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三级培训流程,以现场实际操作培训为主,理论培训为辅,且通过三级安全培训考核后,应给予配备师傅并签订“师徒协议”进行跟班见习,可以在考核合格前,独立上岗。
各单位应以“保证合格上岗的基本准入要求并持续训练提升”作为是否培训合格的最终判定标准,严格岗前准入和持证上岗,实施“五个一”培训模式和安全技能可视化跟综管理。
团公司及权属企业全体员工及协作单位员工应坚持“生命第一,环保优先”的安全环保方针,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及实操能力、熟悉相关岗位作业流程与主要风险管控、具备初始应急处置的能力,但可以不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根据《紫金矿业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手册》员工守则为:诚信、尽职、协作、友爱。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对于一线员工,独立上岗前,可通过佩戴白色安全帽或胸卡进行识别,独立上岗后应佩戴红色安全帽或胸卡进行识别,并通过授予不同星级的标识来区别不同的安全技能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