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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5、全面实现10千伏及以上大中型企业客户省力、省时、省钱“三省”服务,办电环节压减至4(3)个以内、平均接电时间压减至60天以内、10千伏客户电网环节压减至11个工作日。
784、企业、工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申请用电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应提供:( )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
783、客户可以到供电营业厅、政务服务大厅等线下渠道申请用电或通过网上国网、彩虹营业厅等线上渠道申请用电。
782、结合各级政府机构改革,借助线上“一链办理”平台,打通涉及电力接入外线工程行政审批部门间壁垒,实现线上逐级审批、“一链办理”。
781、加快建设线上“一链办理”平台,打通政务服务系统,推动营销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在线提交10千伏及以下电力接入外线工程行政审批资料。
780、积极推动行政审批优化,对于长度小于200米的电力管线工程,免办规划许可手续。
779、对于省级及以上园区客户、市级园区优质客户以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电能替代项目,原则上由政府投资建设供配电设施至客户红线。
778、对线上受理的市、县公司客户,分别由供电服务指挥中心、中心营业厅电子坐席在48小时内确认客户申请信息,并与客户预约上门服务时间,客户经理按预约时间准时提供上门服务。
777、对投资界面延伸至红线的高压客户,压减为用电申请、方案答复、外部工程施工和验收送电4个环节。
776、对申请用电的高、低压客户,确保无条件接入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