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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动车)段5T维修人员到达5T设备机房对5T系统进行检修、维护、故障处理等作业开始和结束时,须先电话通知段( )值班员、局车辆运行安全监测站登记备案后,维修人员方可开始作业。
定期检修台帐年终汇总后由设备维护车间保存,保存( )完整检修周期,典型故障记录簿永久保存。
5T设备无故障率的计算公式为( )。
5T设备故障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影响正常使用的,车辆(动车)段要组织分析,分析报告在设备故障修复后( )h内报车辆处。
车辆(动车)段应建立5T设备故障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和( ),设立故障应急抢修点,配备应急抢修车辆,加强备品备件储备、管理。
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派遣工和业务外包用工应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 即带班人员) 带领,不准上述劳务人员单独上道作业。
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应经过铁路局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或指定单位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 追究施工单位领导的责任。
现场防护员应对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在车辆段、非车务负责行车组织的动车段( 所) 登记的施工( 维修) 作业, 施工( 维修) 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 维修) 准备, 于开始前40分钟由施工( 维修) 负责人( 驻站联络员) 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 内完成登记, 车辆段、动车段( 所) 签认。
车辆、动车段( 所) 内有关行车设备的维修作业,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 动车组出入、车辆取送的前提下,由相关车站负责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