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农村商业银行会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农信联办〔2020〕301号),事后监督中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
熟悉相关监管制度、各项会计内控管理规章制度和业
务操作规程,具备检查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较强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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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农村商业银行会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农信联办〔2020〕301号),事后监督中心主管可以兼职担任,但不得与其他事后监督岗位兼任。
根据《山东省农村商业银行会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农信联办〔2020〕301号),事后监督中心补录员对营业机构会计资料的合规性进行重点监督和抽样监督,并对监督结果负责。
根据《山东省农村商业银行会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农信联办〔2020〕301号),事后监督中心主管原则上应由农村商业银行中层副职(含)以上人员担任,营业机构主管员应由会计主管担任。
根据《山东省农村商业银行会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农信联办〔2020〕301号),会计事后监督与事中监控不能相互替代,营业机构不能因设立事后监督而削弱会计事中监控。
农村商业银行现金清分业务委托他行代理、社会化外包的,或与同业机构发生现金调拔的,应在双方协议中明确冠字号码记录、存储和查询各环节及处理数据丢失或误读时双方的职责。
农村商业银行采购现金处理设备时,应与供应商明确现金处理设备采集的冠字号码出现丢失情况下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根据《山东省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冠字号码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农信联办〔2020〕249号), 对人民币冠字号码管理系统中类型为“ATM币”的冠字号码信息,不需与条形码绑定,可选择“配钞”功能用于自助设备加钞。
根据《山东省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冠字号码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农信联办〔2020〕249号),对于未接入人民币冠字号码管理系统的现金处理设备,营业机构原则上应在当日营业日终将该设备记录的冠字号码信息手工导入人民币冠字号码管理系统。
根据《山东省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冠字号码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农信联办〔2020〕249号),农村商业银行办理现金业务,使用不具备冠字号码识别、记录功能的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等现金自助设备的,应先经清分机清分、记录冠字号码,并通过人民币冠字号码管理系统记录现金自助设备对外付出现金的冠字号码。
关于规范办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农信联运营〔2021〕29号),同样适用于涉及境外个人的存款提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