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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处方信息也属于可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付费 的合法服务。
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支付服务费或报销的标准须 合理并符合公平市场价格标准。原则上,当讲者 与其他参会人员来自于同一家医院的同一科室时 禁止支付讲课费。
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可以应聘作为医学互动交流活 动的讲者和/或主持人等,会员公司可在其提供相 关的付费服务之后与其补签有关服务内容和服务 费的书而协议。
对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参会赞助可以以其对某药 品的处方、推荐、采购、供应、使用或推广等义 务为条件。
会员公司对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参会赞助只限于 对旅行、餐费、住宿及会议注册费的支付;但不 得对其参会的时间作任何补偿,也不得在任何情 况下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或医院科室直接支付任 何款项,或直接将赞助资金转入其账户。
会员公司不应在任何推广活动中组织'‘幸运抽奖 “类的活动,或在第三方组织的抽奖活动中为奖 品支付费用;但可以在药品推广活动现场进行的 有奖问答或竞猜活动中提供RDPAC准则规定的推广 辅助用品。
会员公在组织医学互动交流活动时,可以向与会 者提供附属于活动的合理餐饮和小食,也可以以 工作餐的形式与医疗卫生专业人士进行以医学、 科学和教育为主题的医学互动交流。
会员公司可以在医学互动交流活动期间或前后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或支付娱乐活动或其他休闲及社 交活动。
会员公司可以就参加医学互动交流活动向医疗卫 生专业人士(包括讲者和参会者)承担或支付津 贴(如按天支付的补助),或对其差旅时间或未 能工作时间给予补偿。
用于招待的支出标准按当地标准应当是中等适度 和合理的(即每人每餐不超过人民币300元),同 时招待需与医学互动交流活动期间的时间安排相 匹配,任何明显不合理地早于或晚于活动时间的 招待费用均不应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