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年
B、10年
C、5年
D、3年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关税的补征和追征。
选项A错误,进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人补征。
选项D正确,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税款,海关可自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并从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A、1年
B、10年
C、5年
D、3年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关税的补征和追征。
选项A错误,进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人补征。
选项D正确,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税款,海关可自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并从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A. 销售葡萄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并入当期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B. 销售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并入当期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C. 销售黄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并入当期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D. 销售啤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并入当期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解析:本题考查消费税关于包装物押金的处理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对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选项CD错误,啤酒、黄酒从量计征消费税,所以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无需并入计税依据计征消费税。
提示:企业收到除酒类产品企业收取的押金,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收取时不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中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A. 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款,委托方应补缴税款,受托方不再补税
B. 委托加工的加工费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
C.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纳税人是受托方
D. 委托加工消费税纳税地点(除受托方为个人的情形外)是委托方所在地
E. 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应申报缴纳消费税
解析:本题考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处理。
选项A正确,如果受托方没有按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则由委托方补缴消费税税款;
选项B正确,加工费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
选项C错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纳税人是委托方,受托方负有代收代缴的义务,但并不是消费税实际纳税人;
选项D错误,委托加工业务,受托方是企业等单位的,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报缴税款,受托方是个人的(包括个体工商户),由委托方自行缴纳;
选项E正确,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应申报缴纳消费税。收回后直接销售的,无须再缴纳消费税。
A. 0.5
B. 1.3
C. 1.4
D. 1.58
解析: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镀金首饰在生产销售、委托加工或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零售环节的消费税。该商场当月应纳消费税=(11.3 20.34)÷(1 13%)×5%=1.4(万元),选项C正确。
(2)如果只针对零售铂金首饰征收消费税,该商场当月应纳消费税=11.3÷(1 13%)×5%=0.5(万元),得出错误选项A。
(3)如果对于经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配套首饰盒销售的,只按照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该商场当月应纳消费税=(11.3 18.08)÷(1 13%)×5%=1.3(万元),得出错误选项B。
(4)如果没有作价税分离,该商场当月应纳消费税=(11.3 20.34)×5%=1.58(万元),得出错误选项D
A. 以已税小汽车改造生产小汽车
B. 以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C. 以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金基镶嵌首饰
D. 以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E. 以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解析:本题考查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选项BDE正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抵扣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选项A错误,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酒、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摩托车、电池、涂料的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选项C错误,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中,用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生产的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的已纳税款不得抵扣(跨环节不能相互抵扣)。提示:区分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无扣除类别的限制)。
A. 0.90
B. 0.96
C. 1.00
D. 1.14
解析:本题考查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扣除。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中药饮片适用9%的税率,中成药适用13%的税率。故该药材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0×40%×9% 10×60%×10%=0.96(万元),选项B正确。
(2)如果全部按照9%的扣除率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该药材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0×9%=0.90(万元),得出错误选项A。
(3)如果全部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该药材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0×10%=1.00(万元),得出错误选项C。
(4)如果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错误的按照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该药材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0×40%×9% 10×60%×13%=1.14(万元),得出错误选项D。
A. 金银首饰改在零售环节征税后,出口金银首饰不退消费税
B. 单位用于馈赠的金银首饰,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C.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区别应税和非应税消费品分别征税
D.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能够分别核算的,包装物不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E. 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
解析:本题考查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的规定。
选项A正确,金银首饰改在零售环节征税后,出口金银首饰中不含消费税,故不退还消费税;
选项B正确,将应税消费品用于赠送,选择计税依据需先找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无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再选择组成计税价格为计征依据;
选项C错误,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选项D错误,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选项E正确,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A. 贸易公司进口游艇
B. 石化公司销售自产汽油
C. 烟酒经销商店销售外购的已税白酒
D. 卷烟批发企业向零售商销售卷烟
E. 涂料生产企业销售涂料
解析:本题考查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征税环节。
五个选项均征收增值税。选项ABCDE涉及的产品均在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内,再结合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判断是否需缴纳消费税,除了金银首饰以外的其他应税消费品均在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选项ABE正确。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只有金银首饰和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加征),选项C错误。
此外,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选项D正确。
A.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制定
B. 税务规章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C. 指县以上税务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制定并公布的事项
D. 可以重复法律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
解析:本题考查税务规章的具体规定。
只有法律或国务院行政法规等对税收事项已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制定规章,选项A错误。
税务规章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选项B正确。
税务规章,是指根据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国家税务总局职权范围内制定的,选项C错误。
税务规章原则上不得重复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选项D错误。
A. 2 500
B. 3 300
C. 3 600
D. 3 750
解析: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啤酒以每吨出厂价的高低作为划分标准,分为甲类和乙类。每吨不含增值税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 000元(含3 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是甲类啤酒,以下为乙类啤酒。计算啤酒分类的包装物押金不包括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首先判断啤酒的分类:鲜啤酒每吨出厂价=[29 000 (2 000-500)÷(1 13%)]÷10=3 032.74(元),为甲类啤酒;无醇啤酒每吨出厂价=[(13 800 750)÷(1 13%)]÷5=2 575.22(元),为乙类啤酒。甲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0×250 5×220=3 600(元),选项C正确。
(2)如果错误地认为无醇啤酒无需缴纳消费税,甲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0×250=2 500(元),得出错误选项A。
(3)如果全部判断为乙类啤酒,按照220元/吨计算消费税,甲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0 5)×220=3 300(元),得出错误选项B。
(4)如果全部判断为甲类啤酒,按照250元/吨计算消费税,甲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0 5)×250=3 750(元),得出错误选项D。
A. 4 000
B. 4 400
C. 4 800
D. 5 000
解析: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啤酒分为甲类啤酒和乙类啤酒。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 000元(含3 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啤酒为甲类啤酒;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 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啤酒为乙类啤酒。其中包装物押金不包括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该酒厂销售的啤酒每吨出厂价=(57 400 3 500-500)÷20=3 020(元)>3 000元,为甲类啤酒。故该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20×250=5 000(元),选项D正确。
(2)如果判断成乙类啤酒,该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20×220=4 400(元),得出错误选项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