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 400
B、4 250
C、5 100
D、8 500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车辆购置税应补缴税额的计算。
(1)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拆出后用于运输应缴纳车辆购置税。已经办理减税、免税手续的车辆因改变用途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时,应纳税额=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1-使用年限×10%)×10%-已纳税额=85 000×(1-6×10%)×10%-0=3 400(元),选项A正确。
(2)如果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会得出错误选项B。
(3)如果按照使用年限6年计征60%的车辆购置税,会得出错误选项C。
(4)如果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全额计征车辆购置税,会得出错误选项D。提示:需要补缴的税额其实就是车辆剩余使用年限内的应纳税额。
A、3 400
B、4 250
C、5 100
D、8 500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车辆购置税应补缴税额的计算。
(1)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拆出后用于运输应缴纳车辆购置税。已经办理减税、免税手续的车辆因改变用途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时,应纳税额=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1-使用年限×10%)×10%-已纳税额=85 000×(1-6×10%)×10%-0=3 400(元),选项A正确。
(2)如果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会得出错误选项B。
(3)如果按照使用年限6年计征60%的车辆购置税,会得出错误选项C。
(4)如果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全额计征车辆购置税,会得出错误选项D。提示:需要补缴的税额其实就是车辆剩余使用年限内的应纳税额。
A. 厂家销售车床并提供配套使用培训服务
B. 商场销售相机及储存卡
C. 商场销售办公设备同时提供送货服务
D. 康养中心提供住宿并举办健康讲座
E. 健身房提供运动健身场所同时代售减肥药
解析:本题考查混合销售和兼营的辨析。
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有两个标准:首先,销售行为必须是同一项,其次,必须同时涉及货物与服务。
选项A正确,销售车床为销售货物,配套使用培训服务为一项服务,二者属于同一项销售行为,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
选项B错误,该行为只涉及货物。
选项C正确,属于同一项销售行为(即销售办公设备)中既存在销售货物,又涉及提供送货服务。
选项D错误,只涉及服务。
选项E错误,健身房提供健身场所,与销售减肥药,并不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去健身房的顾客可以不购买减肥药,购买减肥药的顾客也不必然去健身房健身。提示:混合销售从主业计征增值税,兼营销售分别核算,分别适用税率。
A. 车辆购置税税额
B. 增值税税款
C. 车船税
D. 不含增值税的价款
E. 进口应税车辆缴纳的关税
解析:本题考查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选项A错误,征收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中不含车辆购置税税额,车辆购置税是附加在价格之外的。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选项E正确,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即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适用于进口消费税应税车辆的情形)。选项C错误,车船税与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无关。
A. 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B. 融资性售后回租,按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C. 拍卖行受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D. 固定电话和宽带的初装费按照“建筑服务——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解析:本题考查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辨析。
选项A错误,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选项B错误,融资性售后回租,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选项C错误,拍卖行受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收入,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A. 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B. 纳税人因欠缴税款被处以的罚款
C. 境外单位向境内销售服务缴纳的增值税
D.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
解析:本题考查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选项A错误,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其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应在计税依据中扣除。
选项B错误,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际缴纳的“二税”为计税依据,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选项C错误,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选项D正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征范围,按规定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A. 12
B. 22
C. 39
D. 42
解析: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高档化妆品连续生产高档化妆品销售的,计算征收消费税时,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280×15%-(30 10-20)=22(万元),选项B正确。
(2)如果将期初库存的已纳消费税30万元,作为当期准予扣除的已纳税款,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280×15%-30=12(万元),得出错误选项A。
(3)如果将题目中给出的已纳消费税错误的理解为买价,用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公式计算当期准予扣除的已纳税款,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280×15%-(30 10-20)×15%=39(万元),得出错误选项C。
(4)如果没有扣除已纳税款,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280×15%=42(万元),得出错误选项D。
提示: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公式不同。外购需要先计算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再以计算出的买价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当期准予扣除已纳税款。委托加工收回不需要计算买价,直接计算当期准予扣除的税款。这是因为,外购时,购买方不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所以会计上不对消费税进行核算记账,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人,需要对消费税单独核算记账。
A. 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B. 固体废物的贮存量
C. 固体废物的排放量
D. 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
解析:本题考查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选项C正确,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计税依据。应税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为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
A. 应税大气污染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B. 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C. 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D. 应税噪声按照实际测量的分贝数确定
解析:本题考查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选项ABC均正确。选项D错误,应税噪声计税依据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A. 大气污染物
B. 噪声污染
C. 光污染
D. 固体废物
解析:本题考查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选项ABD正确,属于环境保护税规定的征税范围;选项C错误,光污染不在征收范围中。
A. 立法解释是税收立法机关对所设立税法的正式解释,是事前解释
B. 行政解释是国家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税收法律、法规等如何具体应用所作的解释,可以直接作为判案依据
C.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检察解释可以作为判案依据
D. 字面解释是指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窄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
解析:本题考查税法解释的具体含义和相关规定。
立法解释是税收立法机关对所设立税法的正式解释,是事后解释,选项A错误。
行政解释不得直接作为判案依据,选项B错误。
字面解释是指严格依税法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不扩大也不缩小,选项D错误。
故本题选项C正确。
A. 234
B. 434
C. 598
D. 200
解析:本题考查出口环节增值税免抵退税的计算。
第一步:梳理内销业务内销业务的销项税额=800×13%=104(万元),全部进项税额598万元。
第二步:剔税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退税率)=2 000×(13%-10%)=60(万元)。
第三步:抵税当期应纳税额=内销销项税额-(全部进项税额-第二步中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4-(598-60)=-434(万元)。
第四步:算尺度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退税率=2 000×10%=200(万元)。
第五步:算退税200<434,故应退税200万元,选项D正确。选项A是留抵税额,选项B是应纳税额,选项C是当期全部进项,故选项ABC均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