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拒不改正的,并处以十万元下罚款。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
任何组织、个人有权对违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处理结果不必告知投诉、举报人。
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存在较大风险或者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该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者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委托专业机构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合规审计。
个人信息处理者采取措施能够有效避免信息泄露、篡改、丢失造成危害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必须通知个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个人信息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公开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并将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报送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
个人信息处理者拒绝个人行使权利的请求的,个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自然人死亡的,其近亲属为了自身的合法、正当利益,可以对死者的相关个人信息行使本章规定的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死者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