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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提升网络改号电话发现处置能力。各基础电信企业要会同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等单位,开展网络改号电话检测技术研究,进一步提升对网络改号电话的监测、发现、拦截、处置能力。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严格号码使用管理。号码使用者应当严格遵循号码管理的各项规定,按照通信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域、用途、位长格式规范使用号码,禁止转让。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在2016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已经开通的语音专线呼叫转移功能排查清理。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在网间关口局对不符合号码管理、网间互联规定和标准的违规呼叫、违规号码一律进行转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严格规范主叫号码传送。落实号码传送行业规定和有关行业标准。禁止违规传送主叫号码为空号或设置主叫号码禁显的呼叫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严格规范号码传送和使用管理。对携带“通用号码”的来话,在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和国内网间互联互通关口局将其“通用号码”信息一律予以通过。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严格规范号码传送和使用管理。严格防范国际改号呼叫。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对从境外诈骗电话来话高发区输入的国际来话进行重点管理甄别,对“+86”等不规范国际来话,以及公安机关核实通报的伪造国内公检法和党政部门便民电话的虚假主叫号码,在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一律进行拦截。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业务使用动态复核机制。2015年底前,各基础电信企业要采取必要的管理与技术措施,建立随机拨测、现场随机巡检、用户资质年度复核等制度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业务合同责任约束。各基础电信企业要进一步强化上述重点电信业务合同约束,细化责任条款,明确规定发现冒用或伪造身份证照、违法使用、违规外呼、呼叫频次异常、超约定用途使用、转租转售、被公安机关通报以及用户就上述问题投诉较多等情况的,核实确认后,一律终止业务接入。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从严加强业务外呼管理,对白名单以外的外呼号码一律进行拦截。通过本网中继外呼时,允许使用它网的固定、移动用户号码或“400”等业务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