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在处理信息服务类用户申诉过程中,在服务关系终止后5个月内,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者不能够出具用户订制记录和信息服务使用记录的,应核定为电信业务( )。
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应保存信息服务计费( ),短信息服务系统应当自动记录并保存短信息的发送与接收时间、发送端和接收端的电话号码,保存期限至少5个月。”
电信业务经营者有义务长期保留用户申请、确认记录至服务( )。
在电信服务协议( ),电信业务经营者有义务保存所签订的服务协议。
信息产业部《关于规范电信服务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电[2004]381号)规定:“在电信服务协议有效期内,电信业务经营者有义务保存所签订的( )。”
信息服务商在收到用户服务申请后,要向用户发送请求确认信息,且请求用户确认信息中必须包括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在收到用户的确认反馈后,信息服务商才能向用户提供服务并相应计费,同时告知服务订制成功。这种确认过程可简称为( )。
用户通过电话终端申请各类增值电信服务业务时,其申请、确认的电子记录属于电信服务协议的重要( )。
用户申诉反映电信业务运营商信息服务业务服务欺诈和乱收费,提供服务的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不能提供出上述用户自主订制的证据,应判定为( )。
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应( )对信息服务类用户申诉情况进行分析汇总。
争议双方有一方对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判定意见( )的,视为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调解无效,争议双方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另行解决争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