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转售企业要建立健全防治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和通讯信息诈骗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通过规范用户合同管理、强化技术手段建设、完善事后处置流程、加强与基础电信企业沟通合作等多种举措,不断完善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和通讯信息诈骗治理工作。
转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电子渠道服务能力,加强网上营业厅建设和资费公示,加强营销管理,杜绝夸大宣传、虚假营销等行为,妥善处理用户投诉申诉,及时化解服务纠纷,切实保障用户知情杈、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杈。
转售企业应加强对实体、网络代理渠道的监督管理,严格代理渠道的准入条件,为代理渠道配发统一标识,禁止签约代理渠道擅自发展下级代理。
各电信业务经营企业在服务协议中必须明确协议有效期结束后终止或延续服务的方式。
各级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要做好用户申诉处理,加强典型案例分析,督促企业改进服务。
对问题突出、屡禁不止的省市公司,要进行考核问责,并按照电信监管部门要求,结合本企业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专项自查自纠,全面梳理经营服务的制度、流程、机制,建立问题台账,对出现的违规现象要立即纠正。
健全与第三方平台的故障处理机制,加强电信企业间相互配合,提高用户反映问题的解决效率。
保障第三方服务接续。确保第三方短信网间转发质量,推动短信平台建立直连通道,保障携号转网用户第三方短信畅通。
不得将携号转网作为市场竞争手段,严禁以任何形式就携号转网数量下发指标、比对排名、督办通报或与企业、员工、渠道的绩效、考核、评价等挂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