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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机巡、新能源部分(试行)》(安监〔2018〕48号)第8.4.3.3条规定:多旋翼无人机起降时,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旋翼覆盖区域外延( )范围内。机巡操控员手动操控全过程中手指严禁离开遥控器拨杆。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机巡、新能源部分(试行)》(安监〔2018〕48号)第8.4.2.6条规定:严禁有人机在水库、江河等水域上方悬停作业,确需经过水域时,有人机飞行高度应不低于( )m且快速通过。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机巡、新能源部分(试行)》(安监〔2018〕48号)第8.3.10条规定,关于光伏设备设施巡视,说法错误的是( )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机巡、新能源部分(试行)》(安监〔2018〕48号)第5.2.3条规定:视距内飞行的起飞全重( )kg及以下无人机的机巡操控员应取得公司认定机构颁发的证件。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南方电网安监〔2021〕11号附件)第5.10.2条规定 公司直管供电局、各分子公司所属各单位发生以下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应中断安全记录:( )。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南方电网安监〔2021〕11号附件)第5.10.1条规定:公司直属机构、各分子公司(不含公司直管供电局)发生以下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应中断相应机构或单位的安全记录:( )。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南方电网安监〔2021〕11号附件)第5.7.3条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及恶性电气误操作、其他性质恶劣或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在调查终结( )内,公司各直属机构及分子公司应编发事故事件通报。对具有典型警示作用的事故事件,公司应编发事故事件通报。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南方电网安监〔2021〕11号附件)第5.7.2条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及恶性电气误操作、其他性质恶劣或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公司及分子公司应分别在事故事件发生后的( )个和( )个工作日内编发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快报。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南方电网安监〔2021〕11号附件)第5.7.1条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后,( )应根据事故事件等级、影响、后果等情况,及时在本单位内发布事故事件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临时措施。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南方电网安监〔2021〕11号附件)第5.6.1.2条规定: 各三级单位应每半年或年度首月( )内,编制半年或上年度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总结分析报告,并上报分子公司安全监管部门。各分子公司应在每半年或年度首月前,编制半年或上年度事故事件总结分析报告,并上报公司安全监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