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Q/CSG2091003-2021)第二十四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用电设备、测试设备、机动车辆、安全工器具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台账清册,并做好准入、购置、验收、试验、保管、使用、报废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Q/CSG2091003-2021)第八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结合电力生产安全管理、反事故技术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健康和日常安全管理需要,保障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提取和成本列支。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办法》(Q/CSG2092002-2021) 第三十二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将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检查和管理体系评审中,每年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回顾,对发现的问题纳入纠正与预防系统及时进行整改。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办法》(Q/CSG2092002-2021)第十九条规定:各单位针对不可接受(中等级及以上)的职业健康风险,采取管理或技术措施予以管控,优先采用技术措施中工程控制方法,及时开展专项技术研究、制定技术标准,鼓励采用有利于保护员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办法》(Q/CSG2092002-2021)第十六条规定: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不能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办法》(Q/CSG2092002-2021) 第十二条规定:在建设项目可研、设计与建设阶段,各单位规划、基建、生技等专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督查管理实施细则Q/CSG2093075-2021》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单位业务管理部门要求提交本业务领域违章信息统计表格或报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根据上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求提交本单位违章信息统计表格或报告。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督查管理实施细则Q/CSG2093075-2021》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每年监控本单位人员违章扣分累计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工作奖惩管理办法》,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责任处置。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督查管理实施细则Q/CSG2093075-2021》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安全监管部门收到“现场作业违章扣分通知单”和违章取证信息并确认无误后,应当根据违章人员归属采取“首次建卡、逐次记录”的方式进行违章扣分管理,违章人员首次违章时,新建立其对应的“现场作业违章扣分记录卡”(附录I),后续违章扣分逐次记录到相关项目中。对于现场作业人员主动暴露的违章行为,可不进行扣分。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督查管理实施细则Q/CSG2093075-2021》第十八条 为了防范现场作业人为责任事故事件发生,公司各单位针对作业全过程的人身、电网、设备等各类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及管理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的常态化安全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