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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线路是指在电力系统内用于输配电的( )、( )、( )和附件组成的设施,包括高压线路和低压线路。(南网新安规(Q/CSG510001-2015)3.13条)
Q/CSG 1205003—20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7.1.4设备消缺是指对( )缺陷经过一定的处理(日常维护、大修技改),使其危急程度有所下降,暂不会对人身、电网造成影响,并通过验收合格后,达到缺陷消除的目的。
Q/CSG 1205003—20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8.1.2综合分析是对( )等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主要是对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的运行状况,如负荷、缺陷、故障、异常情况进行分析,摸索变化规律、找出问题的影响因素,按照轻重缓急,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配电运行部门应每月召开一次综合运行分析会议。
Q/CSG 1205003—20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6.3.10特殊巡视的主要范围:
Q/CSG 1205003—20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6.3.4配电运行部门应结合巡视工作做好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的专项检测工作,重点做好:
Q/CSG 1205003—20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6.3.8根据配电线路、设备差异化运维策略,可对线路、设备的定期巡视进行()。调整后的巡视周期不得超过()。
Q/CSG 1205003—20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Q/CSG 1205003—20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8.2.1配电运行部门应按照《设备全生命周期文档与台账管理办法》(Q/CSG 210017-2014)要求,建立、积累与生产运行有关的技术档案(信息资料),并符合如下要求:
Q/CSG 1205003—20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7.3.1依据配电设备供电用户性质的重要程度、配电设备故障引起的停电范围、网络节点信息三个维度对配电设备进行评估,从而确定设备重要度并将其分为“( )、( )、( )”3个级别。
Q/CSG 1205003—20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8.10.3.3 配电运行部门在每年()来临前,应对()的避雷装置进行巡检,雷雨季节过后,应对避雷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装置运行3~5年后应进行接地电阻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