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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SG 1205003—20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3.12设备状态评价:基于运行巡视、维护、检修、预防性试验和带电测试(在线监测)等结果,对反映设备健康状态的各状态量指标进行分析评价,从而确定设备状态等级。
Q/CSG 1205003—20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6.7.1配电运行单位应根据网、省公司新技术、新产品入网管理有关规定,可以未经鉴定、审核批准的新设备挂网运行。
Q/CSG 1205003—20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6.7.2配电运行单位应严格审核接入公用配网的客户设备,可根据情况评估后,在产权分界点处装设防止客户设备故障出门的设备。
Q/CSG 1205003—20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6.6.4配电运行部门应根据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运行分析结果、状态检修的要求或特殊工作需求(如保供电),有针对性对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并做好相关试验的记录。
Q/CSG 1205003—20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6.6.2配电运行部门应做好试验仪器的管理,定期进行检验,对不符合要求的仪器应进行维修。
Q/CSG 1205003—20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6.5.3对于处理缺陷需要停电的,应遵守公司停电管理有关规定和流程,及时安排消缺工作,可待消缺后延期录入信息系统。
Q/CSG 1205003—20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6.4.1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检修的主要依据有: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电缆运行规程、技术标准、工作标准、设备制造厂家提出的其他检修要求和注意事项、设备状态评价情况等。
Q/CSG 1205003—20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6.3.3配电运行部门应将配电线路、设备、自动化系统及设施巡视的内容及要求文字化,建立健全巡视检查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巡视人员工作情况。
Q/CSG 1205003—20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6.3.2配电运行部门应根据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的重要程度、沿线情况、历史运行数据、季节特点以及状态评价等制定巡视计划,计划执行情况应有检查有总结。
Q/CSG 1205003—20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6.2.2对于新接入配网的客户产权线路及设备,应经配电运行部门参与检验合格,符合运行条件,手续完备后才可投入配网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