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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站设备、高压配电线路、低压配电网接地时,接地线应采用三相短路式接地线,若使用分相式接地线时,应设置三相合一的接地端。(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7.4.1.16条)
可采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接地线应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7.4.1.9条)
装设接地线、个人保安线时,应先装(导体(线)端,后装接地端,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7.4.1.5条)
工作地段有邻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杆塔线路,需要接触或接近停电线路的导线工作时,应装设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7.4.1.4条)
施工电源保护地线(PE)严禁断线,严禁在保护地线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在保护地线通过工作电流。(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5.4.6条)
所有电气设备的地电位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不应将使用中的接地装置拆除。(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5.3.3条)
双签发是指外单位人员办理工作票时,工作票经外单位签发后,由设备运维单位审核并签发(即会签)的过程。(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3.26条)
未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一般事故,事故发生地电力监管机构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调查处理。(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因抢救人员或者采取恢复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等紧急措施,需要改变事故现场、移动电力设备的,可以不作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但应妥善保存重要痕迹、物证,并作出书面记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一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