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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中规定:各级各部门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 )的检查指导,并纳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内容督促抓好落实。
《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中规定: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以及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实际控制的其他人员)要严格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作为( )准备的必要内容和重要工作,亲自组织、亲自授课。
《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中规定:全省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无论是否停产停工,在每年春节后第一个上班日,必须( )上好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
《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中规定:通过( ),了解上岗人员身体、心理和情绪状况,排查安全生产不放心人员。对排查出的不放心人要有管理措施,安排帮扶人员和顶岗人员。
《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中规定: 为进一步推行用好安全生产( ),常态化分析查找、防范化解安全隐患点,督促企业职工绷紧安全弦,最大限度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根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中规定:结合当班工作任务,针对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岗位注意事项、应知应会知识、工作任务、工艺参数、防护装备配戴、应急装备使用等重点内容抽查( ),结合同类企业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中规定:结合( )情况,针对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个作业点强调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点评、解析存在的隐患或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应急措施和整改办法。
《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中规定:“晨会”可在会议室、值班室召开,也可在能够保障安全的车间、广场等场所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 ),工艺复杂、高危作业的班组,时间可适当延长。
《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中规定:《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应根据本制度规范,组织召开“晨会”,( )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
《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中规定:采取白班工作制的企业于( )正式开工前召开的会议,采取连续工作制的企业于每班正式开工前召开的“班前会”,统称为“晨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