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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建筑工程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存在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造成的危害后果严重,可能导致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隐患。
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施工安全风险按照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类型的可能性和造成后果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三级。
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模板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规范要求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但未按顺序拆除不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根据《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建的工程项目,项目所在地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及时将项目的考评结果转至该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对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表》中签署意见。
根据《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集团公司应当对本建筑集团公司创优项目,组织一次结构施工阶段的全项目检查。
根据《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为优良的建筑施工项目,其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时提出书面申请。
根据《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建筑施工项目实行专业承包的,由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施工单位参照施工总承包单位职责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其他单位应服从该施工单位的管理。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标准化评审工作的通知》,绿色安全样板工地评审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评审组长在评审专家中临时确定,评审组长应对评审结论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