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民事制裁
B、 行政处
C、 行政处分
D、 刑事处罚
答案:C
解析: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明确指出,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所以选C。
A、 民事制裁
B、 行政处
C、 行政处分
D、 刑事处罚
答案:C
解析: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明确指出,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所以选C。
A. 实行县域内教师交流制度
B. 减少设立重点学校
C. 实行县域内校长交流制度
D. 加快薄弱学校改造
解析:解析:根据法律规定,不允许学校设置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A. 合法,体现了幼儿园的自主办学权利
B. 合法,保障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C. 不合法,侵犯女教师的人身权
D. 不合法,侵犯了女教师的身体权
解析: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是教师所享有的权利之一。根据题干所述,该小学的规定侵犯了女教师的人权。对于迷惑项C项,“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而“人权”是指人和群体在社会关系中应享有的平等权利,包括生存权、人身权、政治权,等等。身体权属于人权的一部分,且与本题所述内容不符。
A. 给予补贴
B. 给予表彰
C. 进行奖励
D. 提高律贴
A. 合法,有助于维护班级秩序
B. 合法,对其他人有警示作用
C. 不合法,教师没有罚款的权利
D. 不合法,学校才有罚款的权利
解析: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教师李某对学生进行罚款的做法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是不合法的。学校也无权对学生进行罚款。故本题选C。
A. 是激发学生的重要手段
B. 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
C. 是管理班级的有效手段
D. 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解析: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A. 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政
B. 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C. 其父母工作地人民政府
D. 以上三者
解析: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A. 依法可以免于处罚
B. 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C. 可由公安机关予以收容教养
D. 可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
解析: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12岁的王某依法可以免于处罚,故选A。BCD项:均为干扰选项,不合题意,故不选。
A. 应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B. 学校应承担小丽所受伤害的赔偿责任
C. 不会自我保护的小丽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D. 施暴者的监护人应对小丽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解析: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根据第八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小丽在路上被打,学校不应当承担责任,施暴者有过错,但因是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为承担赔偿责任。故选D。ABC项:均为干扰项,不合题意,故不选
A. 合法。有利于改善小亮家庭的经济状况
B. 合法。有利于锻炼小亮的自立能力
C. 不合法。任何人不得非法招用童工
D. 不合法。没有取得小亮监护人的同意
解析: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题干中饭店老板的做法不合法。
A. 正确,保障了教师参加进修培训的权利
B. 正确,促进了义务教育经费的均衡分配
C. 错误,侵犯了学校自主管理的权利
D. 错误,侵犯了教师带薪休假的权利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A项正确。B项:该县的做法的确正确,但题干并没有体现出对义务教育经费均衡分配的促进作用。与题干不符,排除。C项:该县的做法正确,没有侵犯学校自主管理的权利。与题干不符,排除。D项:该县的做法正确,没有侵犯教师带薪休假的权利。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