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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行发起的大、小额支付系统往账业务被拒绝的,应根据被拒绝的交易明细查找对应的业务凭证,于当日日间作为一笔新的业务重新录入发送。如在业务截止后发现,于次日重新录入发送。
小额支付系统非实时借记来帐业务回执期限自收到来帐业务第二天开始计算,到期日如为节假日则顺延到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小额支付系统实时贷记往账业务和实时借记往账业务发出后,但尚未收到业务回执前,发起行可以向CCPC发起实时往账业务冲正申请。
大额支付系统营业准备状态,不可办理往来账业务。
小额支付系统普通借记来账业务和定期借记业务来账必须于回执期限到期前发送业务回执。回执期限自收到来账业务第二天开始计算,到期日如为节假日则顺延到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发出查复业务,查询、查复书必须分别打印,配对保管,经办和授权柜员在查询书上加盖印章;发出查询业务,查复后打印一张记载完整查询查复内容的查复书,经办和授权柜员在查复书上加盖印章。查询查复书分月装订,定期归档,以备核查。
支付系统来账报文密押无误,收款人账号在核心业务处理系统中不存在,或收款人账号在核心业务处理系统中存在,但户名与收款人名称不符的,应予以手工宕账。
在支付系统业务截止窗口状态时,各经办行不能发送支付系统业务报文和信息报文(除自由格式报文外),也不可接收各种支付系统业务报文和信息报文。
对于录入成功但未经复核的大额支付系统往账业务,可以进行抹账处理。
各经办行应在业务发生当日发出查询或查复,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当日查询或查复的,最迟不得超过下一个工作日日终发出查询或查复。
